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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东莞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刘玉浦、省委常委、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省政协副主席、省综治委副主任梁国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综治委副主任、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政法委秘书长郑红和省综治委委员、省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以及各地级以上市综治委主任、党委政法委书记等近200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此前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全面分析我省综治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综治工作任务。省委刘玉浦副书记在会上强调,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广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局面。要着力推进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着力推进点面结合、条块并进的平安建设;着力加强综治工作体制机制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开放条件下依法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水平;通过抓反恐保平安,抓排查促稳定,抓队伍强基础,抓创新求发展,抓落实出效果,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作出广东应有的贡献。
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综治委主任刘志庚介绍了我市在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经验。他指出,东莞600多万的流动人员和 30多万栋(套)出租屋,给我市的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管好出租屋,治安好一半”。面对日趋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于2004年在市政府内部成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在镇(街)、村(居)分别成立了专职管理机构。目前,全市共有镇级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2个,村级出租屋管理服务站636个,管理队伍近4000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综合管理网络,大大加强了新莞人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工作,对稳定社会治安,构建和谐平安东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经省政府批准,我市成立了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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